关于在我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的建议

 

2015年10月,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召开,鲜明提出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建设美丽中国,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绿色、低碳、环保出行理念已经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旋律。

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官方微信公众号消息,公安部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6月底,全国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603万辆,占汽车总量的2.1%,约占全球新能源汽车总量的一半。其中,纯电动汽车保有量493万辆,占新能源汽车总量的81.7%。上半年新注册登记新能源汽车110.3万辆,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77.4万辆,增长234.9%;与2019年上半年相比增加47.3万辆,增长74.9%,创历史新高。新能源汽车新注册登记量占汽车新注册登记量的7.8%。新能源汽车增量连续三年超过100万辆,呈持续高速增长趋势可以预见,在不久的将来,新能源汽车必将成为人们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

近年来,我市新能源电动汽车市场虽有一定发展,但是与全国其他省会城市相比较还存在很大差距,这其中既有经济发展水平的限制,也有气候条件的限制,更有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不健全的原因,导致我市电动汽车市场发展缓慢。

为此建议在我市进一步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和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一、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对于想购买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人来说,相比续航里程,更多的顾虑是汽车充电是否方便。如果新能源电动车充电像加油一样方便,那么很少有人会纠结新能源电车的续航里程。因此,建议增加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设施,比如在社区、农村、工作单位、大型商场等长时间停车的地点,多建设慢充设施,并且兼顾一部分快速充电设施,并且对使用慢充的收费停车位采用优惠停车费或在一定时间内免收停车费的措施。

积极践行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提升城市发展质量和市民生活品质为目标,分类施策、多措并举,持续优化车桩比例,提高居民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便利度,进一步推动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加快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改造,进一步完善公共停车场充电基础设施,同时鼓励自建充电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使用,并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及时落实优惠措施

充分依托住宅小区、单位停车位配建充电桩,并鼓励有条件的充电设施对社会公众开放,以满足基本充电需求。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已有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的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按照一定比例逐步改造或加装基础设施。

全市各级机关单位和国有企业要带头示范建设充电设施。还要依托全市范围内的环城高速公路网络,重点在高速服务区建设城际快充站,以满足城际出行需要。

同时推进景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重点在净月潭公园、北湖湿地公园等风景区停车场、飞机场、火车站、客运站等公共场所停车场优先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

二、加快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监管服务平台建设

建立健全APP端、治理端相关功能,智能充电管理平台以大数据为支撑,解决电动汽车车主充电服务信息不对称、充电市场价格不透明、寻找充电桩不方便、无法有效监管充电桩等痛点堵点问题。鼓励探索大型充电站与商业地产相结合的发展方式,引导商场、超市、电影院、便利店等商业场所为用户提供辅助充电服务。利用充电设施物联网技术建立智能服务平台,各运营单位形成统一体系,实现互联互通,使电动汽车快速找到可供使用的充电设施,且提高公共充电设施的使用率。

鼓励“互联网+”新能源出租车发展,创新公共出租车服务方式,推广发展纯电动汽车分时租赁和共享出行新业态,推进纯电动车分时租赁网络建设。大力推动“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商业模式与服务创新,引入众筹、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等新兴业务模式,积极拓展智能充放电、大数据采集与利用、电子商务和广告等增值服务,吸引更多社会资源参与,提高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同时,有效整合公交、出租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培育市场主体,引入社会资本建设运营公共服务领域充电基础设施、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及智能服务平台。

进一步完善智能充电平台相关功能,引导更多的桩企接入平台,完善充电基础设施管理,助推新能源汽车推广和应用,进一步提升绿色、环保、低碳出行水平。

 

 

 

 

民建长春市绿园区委员会 康景明

二零二一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