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保障学前教育的建议
李卓
一、现阶段现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所面临的困难
(1)幼儿园数量不足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规定:在城市小区建设过程中,应当将幼儿园以及托儿园作为配建项目之一,并结合实际情况以及需求,对其用地面积、建筑面积、设置规定、服务内容等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然而,从实际情况来看,很多小区数量的增多,并没有使幼儿园的数量增多,导致孩子入园十分困难。
(2)幼儿园结构布局不合理
现阶段小区配套幼儿园还存在结构布局不合理的问题。长春市有很多新建的小区都已年轻人居住为主,配套的幼儿园相对也有,但是附近却只有1个公立幼儿园,这就导致“供不应求”的情况出现。
(3)幼儿园管理费高低差距较大,质量参差不齐
据调查,长春市内有很多公立性质、普惠性的幼儿园,管理费用相对较低;而一些私立的幼儿园管理费用却高出很多倍,差距较大;而幼儿园属性不一样,它的师资力量、教育资源、教育方式等的不同,也会导致质量呈两极分化趋势发展。
二、针对以上问题,具体措施如下:
2018年,国家出台了《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印发。《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国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85%,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公办园和普惠性民办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80%;到2035年,全面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但是要普及到地方,还需要继续努力。
(1)明确幼儿园属性
小区配套幼儿园是国家对学前教育的一种政策性投资,新建小区应多配套公立性、普惠性幼儿园,实现人人享有普遍惠及的目标。也可将部分私立幼儿园改为普惠性幼儿园,减轻就读压力,实现就近就读的目标。
(2)加大经费投入力度
政府必需重视学前教育,加大对学前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建立起公共财政对学前教育的经费保障机制和基本建设投入机制。解决幼儿“入园难、入园贵”的问题。
(3)改善教师福利待遇,加大师资培训力度。
教育、人保等部门应将民办和公办幼儿园教师,纳入统一的质量管理体系,在职称、评优、教师培训、社医保福利待遇等方面,民办园教师应获得和公办园在编教师同等待遇,并将民办园师资培训纳入国培计划,逐步建构适用于民办和公办幼儿园的平等、统一、共通的师资培训和工资福利体制。
2021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