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国家税收、为小微企业避坑

——打击、取缔“黑会计”、“黑财务”

民建长春市委员会绿园区基层委员会委员贾政反映:随着小微企业数量的迅速增长,很多小微企业在经营的同时不具备单独雇佣财务人员的能力,导致这些企业选择了财税公司的兼职会计。然而并不是每个企业选择的财税公司都是正规的、有记账许可的。还有大量的“黑会计”、“黑财务”应运而生。对国家税收及企业财力造成了巨大的影响。具体情况如下:

一、这种“黑会计”没有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缺少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往往无法分清责任。“黑会计”们没有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帐许可证,记账会计无上岗证等,发生问题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同时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二、“黑会计”计账因为人员不足甚至所谓的公司只有一个人跟本无法及时办理和咨询业务,同时“黑会计”的计帐存在与《会计法》或《税法》不符合的情况,由于很多小微企业管理者或投资者对于财税问题知之甚少,很可能因为不规范的税收筹划致使企业存在较高的风险。当风险降临,企业无法承担相应后果,个人代账会计又跑路,造成了不可逆转的损失。

三、一些“黑会计”一味的拿所谓的“合理避税”来吸引小微企业的管理者或投资者,私下里干的是偷税漏税的勾当,很多小微企业业主被其巧言游说,便听之任之让他们为自己企业做帐报税。本应该上缴国家的税收让这些“黑会计”们用各种方式做没了,积少成多让国家税收造成巨大的损失。

四、即使国家查到相关的企业,这些“黑会计”就马上跑路了,因为其没有在国家注册相关的证件,国家无法对其进行监管,受到损失的只能是小微企业们。

为此建议:

一、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对双方的权利、义务明确的规定,在实际工作中遇到异议时,可以分清责任。

二、会计们应有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帐许可证,记账会计持上岗证,发生问题不可以回避责任,损害委托单位的利益。同时防止导致国家税收的流失。

三、正常有财政局批准的代理记帐许可证的代账公司有完整的团队体系通常是定期或定时上门服务,日常简单业务可通过电话、微信沟通。会计计账可以及时办理和咨询业务,同时保证会计的计帐与《会计法》或《税法》符合的情况,同时很多小微企业管理者或投资者对于财税问题知之甚少,可以及时因为不规范的税收筹划致使企业存在较高的风险及时沟通。

财税公司应该是为企业保驾护航的,为企业在务方面减轻压力,同时对国家税收提供保障,小微企业创业不易,不要让他们倒在本应该为自己保驾护航的财务上。让他们把更多的精力用于拓展新的业务。在保证国家税收的同时,创造更多盈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