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尽快落实长春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建议
民建会员、完美(中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总经理张琦反映:
2020年初爆发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对中国社会是一场严峻的考验。目前我市中小企业也备受影响和考验,针对此情况2月7日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长春市应对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政策措施》的文件,要求各级政府积极发挥中小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一、现具体政策落实尚存如下问题亟待解决:
1、实施援企稳岗政策(第7条规定),按国家规定标准和条件,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但没有具体明确执行期限,弱化了该项政策对企业稳定职工队伍的作用。
2、减免中小企业房租(第10条规定),但减免范围为“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1个月房租免收、其后至疫情结束房租减半”,但大部分中小企业租赁的均非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无法享受该项政策;
3、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缴纳税款、延缓缴交水气费用(11条、12条、15条规定),受中小企业经营规模、人员等客观因素的影响,绝大部分中小企业不了解自身是否符合申请减免、延期缴纳相关费用的标准;
二、具体建议如下:
1、现需了解重点纳税企业因疫情无法开工或业务量大幅下降,但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情况,建议简化失业保险费的返还流程,并明确具体实施期限,例如:在15个工作日内将失业保险费返还至相关企业账户,以此鼓励企业,政策落于实处并且快速在企业群体中产生正能量效果;
2、针对重点纳税企业受疫情影响所产生的经济损失,特事特办根据上一年度纳税情况给予一定的房屋租赁补贴;各城区、开发区可以按照区情出台本行政区域的政策实施细则,最大限度的减轻企业负担。
3、由税务机关出具可享受减免政策的细则或安排专人通过线上咨询等方式帮助中小企业明确该如何申请减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及如何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由发改委、属地街道办事处、乡镇负责对辖区内受疫情影响无法复工的中小企业,如住宿、餐饮、洗浴等企业,安排专人通过线上咨询指导等方式指导其如何申请延缓缴交水气费用,如上述企业现金流出现紧张,则协助其与相关部门沟通降低其融资成本;加大宣传力度,避免政策受众面降低。
困难时期,政府给予中小企业帮助和扶持,使中小企业尽快回归到正常经营的轨道上来,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中小企业对当地经济的影响,甚至是对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影响,从而提振信心,尽快回暖市场,步入增长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