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情民意之二

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减轻吉林省中小企业负担的建议

吉林省经济主体单一,中小企业发展规模不大,升力有限、规模较小、同类型企业较多,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造成企业较大损失,严重影响吉林省中小企业发展规划,特建议如下:

1、减免中小企业房租、或减少办公费用

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2个月房租免收。对租用其他经营用房的,鼓励业主(房东)为租户减免租金,具体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能协商达成,经营场地中产生物业管理费用及采暖费用由管理政府对接减免协调。

2.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及给予维持同比补贴、增产增效补贴

因疫情原因,导致中小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并给予不同规模的中小企业给予不同月度税收减免,如保持疫情后全年同步营收或增加税收、给予增收税收返税奖励。

3.延期交纳税款

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4.扶持中小企业创业园

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载体,优先予以政策扶持。

5.加强中小企业主培训管理

加强中小企业关于企业管理与企业运营的管理能力,人社与工信持续提高中小企业主的创业能力。

6.扩大搭建政府参与的中小企业展销渠道

扩大吉林省政府在全球、全国范围内知名行业展会的省级展位,免展位费拓展吉林省中小企业展销商机。

绿园民建会员:李雨江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