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商业机构利用应急管理防疫紧缺物资进行商业营销的建议

绿园民建会员李雨江反映:

  随着武汉新冠状病毒重大公共卫生事件的突发扩散,防疫战线从湖北直达全国,疫情危机全国各级政府支援湖北治疗患者,大量防疫物资集中管理以保障重疫区的疫情控制,而随着病毒的扩散,全民防疫需要大量提高,防疫物资成为市场中紧缺商品,原有防疫物资销售渠道已无法满足全国人民防疫物资需求,药店提价、口罩诈骗、以次充好、恶意欺诈,集中出现,各级政府针对正规渠道提价第一时间进行了管控处罚、执法机关第一时间处理因防疫物资导致的诈骗欺诈行为,获得民众的积极反应。而与此同时市场中开始出现以防疫物资做为限定的营销模式,例如加入会员可换取一定数量口罩的抽签权、如观看某些直播可以抽取口罩、如某些平台提高口罩单只售价,避开政府管理等,这些营销行为大量引导着缺乏防疫物资的普通民众赴之若鹜,渴望获得为数不多的防疫资源,往往败兴而归,商业机构在这些商业营销中貌似获得大量流量,其实也严重损坏了消费者应有的选择权,被迫购买服务、被迫参加活动、被迫进行传播营销,其恶性不亚胁迫性命做商业营销,造成民众极其不良的焦虑心态及社会民生风险,鉴于上述问题,特建议如下:

1、 全面限定商业机构不能以参与商业营销行为做基础要求,开放民众参与防疫物资的购买权利。不能将商业营销行为要求强加于民众换取防疫物资的购买抽签权。

2、 限制商业网络平台不得以高于市场价国家规定比例销售防疫物资,不得以传播其商业宣传为条件,进行防疫物资销售。

3、 不得虚假设置防疫物资销售信息,诱导民众广泛宣传,换取商业营销的市场价值。

4、 严格监管商业机构大量防疫物资来源与流向,特殊时期将防疫物资重点应用在重疫情地区与国民防疫。

虽然各行业在这次国家级重大应急事件中遭受了难以预测的不良影响,商业机构为了企业维持发展进行商业营销理所应当,但不能因为商业机构营销影响了民心,干扰了全民防疫,目前是全国防疫的重要阶段,防疫物资调配紧张供求关系暂时得不到缓解,保障重疫区的运行是重中之重,普通民众的防疫需要也是阻断疫情的关键,民众对防疫物资获得十分关注,保障防疫物资供应模式是保障民生的有力平稳手段。

2020.0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