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持续推进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试点老年食堂的建议
随着长春市人口的多原因流出,长春市人口老龄化逐步提高,依据2017年数据长春市老年人口已达230万人,占人口比率达到长春市人口近20%,同时空巢化现象因子女对迁往经济较为优越的区域加剧,出现人口数量增长缓慢,社会老龄化现象加剧,目前长春老年人群中空巢老人占半,独居老人占比10%,年龄超过80岁人数达到20万以上。同时因养老机构床位不足,费用较高等原因,居家和社区养老成为长春市老年人群的主要养老模式,而面对居家养老,大部分老人须面对用餐难的境地,主要体现在因身体原因无法过多承受三餐采买、制作、整理的劳动、同时无法因营养需求进行繁多的营养搭配,从而简化饮食选择,减少了营养的摄入。
目前通过【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制定和实施老年人照顾服务项目的实施意见-吉政办发〔2019〕17号】长春市内开展社区老年食堂试点工作,而老年食堂数量及覆盖范围远远无法实现居家社区养老的服务需求,从数据中看主城区社区中老人覆盖最为集中,朝阳区、南关区、绿园区、二道区老年人口密度较高,逐步增加建设老龄化高密度区域的老年食堂,可以解决老年人的就餐难问题,体现关于政府对于老年人群的关注。并且社区老年食堂可以通过增加菜品多元化,加强老年人群的营养摄取,降低简易饮食带来的身体机能降低。老年食堂也增强区域内老年人沟通与交流,减轻空巢、独居老人生活孤独感,增强老年群体互动活力。
虽有众多好处社区养老食堂也面临长久发展的问题,因其盈利模式的限制,饮食安全的问题均制约其建设发展,如何持续推进社区老年食堂的建设建议如下:
1. 老年食堂建设引入社区内优质餐饮企业,通过定向扶持政策如无息贷款、协同搭建老年食堂餐饮版块业务,将食品安全列入日常监管中。如社区有经营场地,引入第三方餐饮经营企业,首次投资政府承担,运行费用由企业承担,根据老年人群定额补贴。
2. 根据老年食堂的运行能力,适时向社会开放,在满足社区老年人用餐的情况,提高盈利能力。联合省内生鲜配送企业针对老年食堂采购优惠政策,将原材料成本降低。
3. 综合开发老年食堂服务项目,引入正规养老旅游及老年健康服务项目,提高老年食堂收益。
4. 将社区老年食堂列入市场监管重要环节,提高检查周期,建立老年人群社区反馈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引入社区敬老志愿者机制,通过敬老志愿者为老年食堂提供运行保障。
5. 通过老年卡对社区养老人群进行补贴,针对普通空巢老人进行折扣优惠,针对独居老人进行满次数赠次数补贴,针对80岁以上老人及英烈、低保、低收入家庭的老人固定餐值补贴,通过数据采集统计补贴金额依照老年食堂运行周期拨付,解决社区老年食堂运行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