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市推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的建议
民建长春市委员会绿园区基层委员会副主委、市政协委员郇宇反映:
长春对于新冠疫情的防控措施比较到位,从现在整体情况看全市疫情已趋于平稳,但是随着复工潮的开启,人员的流动又会带来一定的风险。为了让企业更快的有序复工,让人民群众的生活尽快步入正轨,建议我市借鉴南方相关地区的作法,在疫情期间推行电子通行证出行,直到疫情结束。
具体建议:
一、电子通行证的发放。由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联合相关微信公众平台制作二维码电子通行证,发证范围为全市居民、在长人员、外地来长人员。
二、电子通行证的注册和生成。电子通行证采用一人一证,一证通行,一次注册,疫期有效。所有人不得使用他人通行证,如果没有智能手机的,可委托家人或社区、村工作人员进行注册,注册后打印出纸制通行证和身份证一起使用。通行证通过后台确认,可生成两种颜色的二维码。持有绿色二维码的可以通行;红色是暂时不可以通行的人员,包括外地来长或回长人员、隔离期未满的;或是有高烧、咳嗽等症状的。
三、电子通行证的使用范围。全市所有公共场所(机场、车站、公交、地铁、出租车、医院、居民小区、农贸市场、超市和即将开业的大型商场、餐饮门店等人员流动较大的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等),持有绿色通行证的人员可以进入上述场所,持有红色通行证和没有通行证的人员公共场所有权拒绝其出入。
三、电子通行证的法律约束。为确保电子通行证的效果,所有持证人员需要每天在固定时间上传个人体温及健康状态,如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后台及时变更通行证颜色。如因个人原因瞒报造成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其责任。在通行证使用期间,在测温点发现体温异常的,测温人员有权在其电子通行证上进行数据更改,变更通行证颜色,待其符合出行条件后,可再由测温点测温人员进行数据更改,所有进行数据变更的人员,也将负有法律责任。
实用快捷的电子通行证将和口罩一起,保障好每一名市民的出行安全,从根本上降低市民感染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