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提升政府采购管理的建议                     

绿园民建会员耿聆反映:

在2018年11月14日召开的中央深改委第五次会议上,审议通过了《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该方案提出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改进政府采购代理和评审机制,健全科学高效的采购交易机制,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措施,健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制,加快形成采购主体职责清晰、交易规则科学高效、监管机制健全、政策功能完备、法律制度完善、技术支撑先进的现代政府采购制度。该方案的出台对于我国政府采购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指明了方向,但目前在执行过程中还存在着采购人主体责任不强、政府采购管理体系不完善、规划目标不够清晰等情况,政府采购没能完全实现物有所值目标。针对上述情况,几点建议如下:

一、公布明确、科学的采购需求标准

公布明确、科学的采购需求标准,是“物有所值”制度目标实现的关键。一方面,其能够确保使用者的需求得到满足且不超标,使政府职能得到正常行使又不浪费财政资金;另一方面,明确的需求标准又能激发供应商的创新动力,使其提供更具经济性和创新性的解决方案。美国等发达国家通常通过法律形式公布采购需求标准,建议现阶段各采购人在没有统一标准的前提下,应组织专家团队进行把关。

二、设计透明、竞争的采购程序

由于政府采购制度目标的多维性,针对具体采购项目,采购方需要在不同的“物有所值”要素之间做出权衡甚至取舍。这一切过程必须借助于公开透明的程序,才能使公众理解采购方的决策行为,加快实施“互联网+政府采购”可以有效提升政府采购的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采购程序也更加的透明。5G时代已经到来,各省纷纷依托云平台统一业务规则与技术标准,建立代理机构、评审专家、供应商及商品等数据资源,依托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建立网上超市、在线询价、协议+批量、定点服务等线上采购服务,建议我市加快云平台交易系统的搭建,形成“全市一张网”,有效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进程。

三、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为确保实现“物有所值”,必须充分发挥各方监督主体尤其是政府采购专业监督机构的作用。要强化合同授予前、合同授予及合同履行的全过程监督;要强化对采购人、采购机构及供应商等不同采购当事人的全方位监督,也可以适当引入独立、专业化的第三方评估,对政府采购采购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评判,确保采购人的“物有所值”和社会认可的“物有所值”目标相吻合。                                                

                                     2020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