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13日,吉林省首张电子发票在“长春市苏宁云商销售有限公司”正式诞生,截止到2019年5月12日,国家税务总局对税收电子发票推广已长达4年,4年时间里吉林省电子发票的推广在实际业务中尚未普及,大部分行业尚未形成以电子发票为主的税收发票体系,而使用电子发票管理体系有助于长春市税收信息管理的统筹,企业税务相关信息无法篡改,实现全区税务的全方位管理。还可以降低企业及社会成本,即减少印制发票产生的印刷费用、人工费用、管理费用,又减少商户对应纸质发票体系付出的人力成本及时间成本,降低运营费用。并且可以减少消费者索取发票打印等待时间,获取发票无需受无发票、尚未购买、店内不足等情况限制。综上优势调研电子发票推广的时间问题,不难发现电子发票推广中尚有难点需要协调解决:
1、长春市内企业及商户电子发票认知较少,认为电子发票将为导致税负增高,长春市内大型商业较少,欧亚商贸体系已实现电子发票使用,单未电子化的集中较多为中小商业,对于电子发票需要付出一定的成本费用有所顾忌。
2、三公消费减少,商业需要不足的情况,消费者均已自体消费为主,无需报销,无需发票报销,尽管部分自消费者索取电子发票,也有部分受制于手机端操作繁琐,放弃开具发票。
3、纸质发票在开具过程中,部分商家机构通过某些优惠活动,诱导消费者不开取或者主要放弃税票权力,从而造成长春市内税收减少。
建议如下:
1、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2019-04-08【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电子发票第三方服务商备案情况的通告】中吉林省可以在全省范围内提供电子发票相关服务的第三方平台及服务商为6家,通过税务系统的宣传,积极推动这6家公司在长春市内电子发票体系的覆盖,并给于服务费用上的减免。
2、建立索要电子发票机制。目前吉林省内已建立电子发票奖励制度,1月30日20时27分,消费者李女士在净月高新区“巷陌人家”酒店消费后,通过网上自助开票平台开具发票,喜获大奖2566元。这是我省“增值税有奖电子普通发票、消费者网上自助开票模式”试点过程中诞生的首个大奖。长春市内应借鉴省内管理模式,通过长春政务多媒体集成发布广而告之,提高长春市民合法税务的认知。
3、长春市内税务体系提高检查力度,对于通过纸质发票恶意控制报税金额的企业及商户给予处理,并给于处罚,尽快推行电子发票,统一结算,自动办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