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过期药品回收处理的建议
现在每个家庭的保健意识都增强了,有很多家庭都会准备备用药品,随之产生的过期药品也越来越多。过期药品不仅不利于身体健康,对环境也产生不利影响。对每个家庭也存在安全隐患。如何有效合理处置过期药品已成为一个社会性问题。
曾开展过一些家庭过期药品回收活动,但多局限于短暂的公益性活动,政府层面尚未出台家庭过期药品和回收处理的长效制度。具体原因有以下几点:
一、缺乏相关法律法规支撑。在我国现有相关法律中,还没有赋予回收过期药品的主体责任,法律上也没有规定由哪个部门承担,政府相关部门缺乏具体权责界定。
二、居民安全意识淡薄。绝大多数市民群众对过期药品的危害了解不深,主要是老年人,勤俭节约不浪费的思想过重,对许多过期的东西舍不得扔,尤其是不懂过期药品的危害性。还有许多家庭将过期药品当作普通垃圾丢弃,给环境带来危害。也有人不看日期误服,甚至还会有人卖给小贩。
加强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规范药品市场秩序具,对此建议:
一、出台相关法律法规。使“过期药品回收”规范化,违反规定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源头减少过期药品的产生。引导居民树立正确购药观念,按需购药,减少药品储存量。加强对医院和药店的开药管理,避免“大量开药”、“整盒开药”,进而减少过期药品剩余量。
三、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加大过期药品危害的宣传报道,过期药品应向回收电池一样,纳入专门收集销毁系统,集中销毁时邀请市民代表参与,消除市民对过期药品的认识误区,充分认识到回收过期药品是每个公民的社会责任。在药品替我们去除病痛的同时不会给我们带来危害,让我们更安全更健康。
建议人:柴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