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吉林省住房与城乡建设厅2019-06-24《吉林省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到2020年,长春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地级城市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2年,各地级城市至少有1个区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其他各区至少有1个街道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到2025年,全省所有地级城市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梅河口市、公主岭市、延吉市、珲春市按照地级城市要求同步推进。实施生活垃圾分类的城市(县城),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积极探索符合各地实际的分类模式,明确生活垃圾分类标准;一般不少于三类,必须将有害垃圾作为类别之一。
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鉴于实施方案中关于有害垃圾中医疗废品的分类管理提出相关建议!
目前随着慢性病的患病人数增加及现代医疗自检方式科技进步,家庭医疗中药物的摄取及医疗用品的使用已成为家庭生活的常态,慢性病中糖尿病患者自测中产生的针头、沾血试纸、棉签、胰岛素针、高尿酸患者测试试纸及针头及棉签家庭生活中尚未视为有害垃圾,但其使用量较高平均自测日均需要针头4枚、验血7个针头、试纸7个、尿酸各1个,长春市内尚未估算实际患病人数,依照吉林省5.4%糖尿病比例,长春市人口730万人,预计患病人数即为39万人左右,每位患者一天仅测量一次生理指标即每日产生近30万(试纸、针头、棉签等)验血相关医疗垃圾,其中基本均混同生活垃圾处理,并未按照医院处理方式处理,个人家庭也很难实现医疗废品处理方式,而仅将医疗废品简单归纳为有害垃圾,未考虑医疗废品携带病原体,会形成病原体的污染,未经特殊处理后混同其他有害垃圾易产生更多病害传播。
特此建议:
1、广泛宣传家庭医疗废品的分类意识,通过医疗体系及药店建立公民医疗废品的分类回收习惯。
2、长春市医院及社区医院定时定区域回收家庭医疗垃圾,减少医疗废品的病原体污染及传播。
3、过期药品及特殊药品不得进行民间回收再利用,同样建立医院回收体系,避免医药化学在有害垃圾中反应,再次形成化合反应,对环境及人体造成未知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