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

助力乡村振兴的建议

民建绿园区基层委员会

 

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我国经济社会实现发展的客观需要,对推进我国农业转变发展方式、优化调整农业农村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增收、统筹城乡发展、实现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今年10月,农业农村部召开全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大会,会议强调,实现乡村振兴,重在产业振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是乡村产业的重要标志,也是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措施。

一、基本情况

我区地处长春西部,现有24个行政村,184个村民小组,农业户2.3万户,农业人口7.8万人,农村劳动力4.8万人,其中9个省级重点村,省、市级“美丽庭院”、“美丽乡村”各5个,干净人家300户。现有宏禹生态园、财富农业园、裴家现代农业观光园、关东文化园等大型都市农业观光体验基地4个,具备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的良好基础。

二、存在问题

1、管理体制机制不顺。目前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管理多个部门、多头管理,政策、制度、行业管理无法统一,而单个业务部门又难以牵头组织实施相关工作,导致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多处于自发和无序发展状态。

2、配套政策衔接不畅。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相关的科技、信息、人才、交通等配套政策未能有效衔接。一是现有扶持政策仅从农业产业角度进行扶持,缺少鼓励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的专门政策,激励力度不够。二是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供给不足。投资者无力兴建道路等基础设施,政府通过产业补助资金建设的基础设施往往又达不到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要求,导致道路、通信网络、垃圾处理设施等软硬件设施较差,有些地方旅游车辆都无法进入。

3、产业化水平不高。一是规模投资不足,产业集聚空间缺乏。我区乡村旅游在空间布局上多为点状发展,缺乏串联空间,导致乡村旅游业态呈单点存在,无法包装打形成产品,进行品牌推广。二是品牌效应不突出。没有将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产品与我区特色产业结合起来,特色旅游形象不够突出,不能形成品牌效应。三是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缺乏专业化组织机构和专业网络信息平台,服务网络向基层农村延伸不足、覆盖率低,农产品及农业旅游线上线下展示平台建设滞后。

4、创意引导不足。对乡村旅游内涵认识不足,乡土特色不明显。产品和服务形式比较单一,文化资源挖掘力度不够。旅游产品单一、服务项目趋同,多以“采摘农业、农家乐”等民俗风情旅游为主,而乡村节庆旅游、文化旅游等展示农耕文化、民俗文化方面的形式较少,全区只有关东文化园一家较具规模。由于挖掘展示不足,造成“绿园人不热、外区人少知”的尴尬局面。

三、几点建议:

1、完善体制机制,推动部门联动。一是尽快制定发布《全区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规划》,推动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有序发展。二是整合农业、文体、税务、财政、宣传等部门力量,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发展实行统一领导、统一规划、统一宣传。

2、推进政策集成,支持旅游下乡。一是加大政府财政投入,积极推进乡村旅游设施建设,包括硬底化道路、安全饮用水、生活垃圾清运、信息网络、商贸物流、道路标牌指示等。构建三镇七街城乡一体化的交通网络体系,提高乡村公共交通通达率。二是实施多元化投融资政策。采取定点投入、融资担保、贷款贴息等方式,重点扶持特色明显、运行规范、前景广阔的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鼓励和引导各类资本投资开发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项目。

3、加强创意引导,推动“一村一品”创意策划。一是按照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的要求,整合特色资源,切实保护和深入挖掘农耕文化蕴含的优秀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推动优秀农耕文化合理适度利用,丰富乡村旅游产品的生态和文化内涵,注重参与性,增加乡村旅游的发展后劲。二是开展文化旅游创客活动,引导、鼓励和支持返乡农民工、来自农村的大学生、在城市长大的科技人员等投身旅游创客活动。同时,给予有代表性的创客、创客组织,优秀的创客项目一定的资金支持,营造乡村创客氛围。

4、促进规模经营,推动产业化发展。一是大力推进组织化经营,延长和拓展旅游产业链,利用互联网+、旅游+、生态+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村电商、乡村旅游、休闲农业、健康养生等新产业新业态,实现旅游业与农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实现“农产品—商品—礼品—体验品”的转变、增值。二是建立专业服务平台,提供物质、技术、项目、产品路线等信息服务,提高社会化服务水平。同时,加强与主流媒体合作,加大对现有旅游景点的宣传推介力度,注重品牌打造,构建线上线下推介长效机制。

    总之,对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要加强引导、创新思路、丰富业态、创造精品,不断打造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升级版,使其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新引擎,助力乡村全面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