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生效10多年来,中国在烟草控制方面付出了很多努力,取得了一定进展。其中包括:禁止领导干部在公共场所吸烟;北京、深圳和上海等实施全面无烟法规;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任何形式的烟草广告;
2015年长春全面实施的《长春市防止烟草烟雾危害办法》中规定,禁止吸烟场所的管理者、经营者不履行防止烟草烟雾危害职责的,由卫生部门予以警告,责令改正。仍不改正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同时,要求各单位做到“三有三无”:“三有”就是有吸烟劝导员、有禁烟宣传、有禁烟规定;“三无”即无吸烟行为、无吸烟器具、无吸烟场所。
长春《市爱国卫生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16年12月6日由长春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于2016年12月29日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批准,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条例》中称,本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烟,并应当设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开展无烟机关、无烟学校、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公职人员、教师、医护人员应当带头不在公共场所吸烟。禁止向未成年人售烟。禁止在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户外发布烟草广告。
《条例》中称,在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不听劝阻的,由市、县(市)区卫生和计生主管部门处以100元罚款。
以上是禁烟在国际、国家、吉林省、长春市层面上的一些公约、条例、办法,通过这些公约、条例、办法我们可以看出禁烟已成为人民身体健康及生活要求的重要索求,而生活中,我们又遇到怎样的遭遇呢?
1、 餐饮,尚无明确的禁烟条例执行,大厅、包房内大部分均可发现吸烟人群。长春市地处东北中心,吸烟文化已成为社交文化的一种形态体现,这种体现也将市民的身体健康至于低位。
2、 部分宾馆依然设有吸烟房间,虽表明非吸烟房间,而禁烟条例的执行未实行,以服务为借口的缘由,允许吸烟、
3、 医院虽明令禁止医院内吸烟,但医院门口聚集大量烟民,进出医院患者带来健康隐患
4、 学校门口及学校公共区域未粘贴禁烟标识,学校放学门口部分人员聚合吸烟,也为学生的身体健康到来危害。
建议如下:
1、餐饮区域全面禁烟,可向大型城市学习,提高罚款额度,针对屡次未改餐饮企业进行整改关停,门口设置公共半开放式吸烟区域,需有明确指示范围。
2、宾馆全面禁烟,提高罚款额度,粘贴举报电话告知,并规定宾馆在其固定房间及区域设置(非楼内)设置半封闭吸烟区,并对烟气流向进行控制,外设置排烟方向装置。
3、医院明确周边禁烟范围,医院门口区域100米内为禁烟区域,并规定在其固定房间及区域设置(非楼内)设置半封闭吸烟区,并对烟气流向进行控制,外设置排烟方向装置。
4、学校明确周边禁烟范围,并进行规章管理说明,禁止公共区域(校门口)吸烟,200米内为非禁烟区,校内全面禁止吸烟。
5、重要繁华商场区域,设置路边集中吸烟区域,半封闭式,并规定区域段仅有吸烟区域,非集中吸烟区域,将进行禁烟条例的处罚管理。
郇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