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园民建基层委员会
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一、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主持基层委员会的全面工作,领导基层委员会贯彻落实上级组织的会议精神和决策部署,执行基层委员会会员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的决议。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组织的决议和决定,带领会员认真完成上级组织和本基层组织有关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
2、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顾全大局,维护会的团结,领导和协调委员会委员开展各项工作。
3、召集和主持全体委员会议,制定年度工作目标和计划,及时总结工作,并向上级组织、本级会员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汇报工作。
4、了解和掌握会员的思想、学习和工作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定期开展组织活动,提高基层组织的凝聚力和活力。
6、与相关中共党委(或统战部门)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协调关系,争取支持和帮助。
二、副主任委员工作职责
副主任委员在基层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主任委员进行工作,并完成分管的工作任务。主要职责是:
1、配合主任委员认真完成上级组织、本级会员大会和全体委员会议布置的各项工作。
2、按照委员会工作分工与民建市委相关处室进行联系和沟通;明确分管工作的原则、内容和任务;通过基层委员会内部专项工作体系落实分管的工作任务。
3、负责制定分管工作的工作计划,检查、督促工作落实情况,并做好工作总结。
4、完成主任委员委托和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
三、组织委员工作职责
组织委员在基层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分管组织工作的副主任委员承担组织建设方面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上级组织和基层委员会有关组织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
2、负责基层组织活动的策划、通知、考勤等工作。
3、负责组织发展工作,发动会员物色发展对象,并负责入会前谈话、培养和教育工作,指导发展对象完成填表和相关材料的准备工作。
4、密切联系会员,了解和掌握会员的基本情况。在会员的工作单位、职务、职称、联系方式等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记载,并报民建市委组织处。
5、负责填报《基层组织工作纪实手册》,管理会内文书档案材料。
6、负责会费的收缴工作,并定期向会员公布收支情况。
四、宣传委员工作职责
宣传委员在基层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分管宣传工作的副主任委员承担思想建设和宣传方面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上级组织和基层委员会有关思想建设和宣传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
2、了解和掌握会员的政治思想状况,通过开展理论学习活动提高会员队伍的政治思想素质。
3、负责撰写和征集宣传稿件,充分利用会内外刊物、新闻媒体和网站等平台,及时报导会务工作动态。
4、收集和掌握会员的先进事迹,并做好宣传报导工作;经会外媒体报导的,应及时记载并报民建市委宣传处。
5、接收和分发会内刊物。
五、调研委员工作职责
调研委员在基层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协助分管调研工作的副主任委员承担议政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的具体工作。主要职责是:
1、落实上级组织和基层委员会有关议政调研和反映社情民意方面的工作部署和工作任务。
2、负责调研课题的选题和立项工作。
3、负责调研活动的组织工作。
4、负责调研报告的收集和上报工作。
5、负责在会员中广泛开展社情民意的反映工作。
6、了解和掌握本基层组织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议案、提案以及会员反映社情民意的情况,并及时予以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