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厉整治建筑行业资格证书挂靠乱象的建议

我国建设项目基本都实行工程招投标制度,要求招投标企业具有相应资质,有相应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师、建造师数量是衡量建筑企业资质的重要指标,对企业资质的认定是建筑行业管理的第一道防线。然而,当前建筑行业“证书挂靠”现象普遍,弄虚作假严重,为建筑安全埋下了隐患。

《建筑法》明确禁止挂靠、转包行为。但是,建筑行业资格证书挂靠是普遍现象,由于人证分离,工程实际作业的并不是那些持证人,建出来的大楼、大桥质量很可能就会出现“楼垮垮”、“桥塌塌”。虽然执法部门对这种资格证书租赁乱象屡次查处,但是不仅没有很好的解决,甚至愈演愈烈:

一是滋生出畸形的产业链。证书持有者通过“挂靠”获利,企业“租来”证书实现资质达标,中介机构则通过资质转租收取服务费。这种非法资格证书租赁方式是建筑行业质量与作业安全的重大隐患。

二是“法不责众”的心理导致跟风而上。企业、中介、持证人三方面人员在挂靠过程中都是受益者,往往都是私下交易,这种利益促使越来越多有相关专业知识的人考证挂靠。百度搜索“证书挂靠”,出现上千条查询结果,一些相关网站详解“个人挂靠登记”、“单位寻证登记”、“挂靠常见问题”、“服务承诺”、“挂靠须知”等内容,人气颇高。

三是考证一族良莠不齐。资格考试是提高人员素质的有效手段,但是有证挂靠、没工作经验的情况并不是少数,挂靠证书的高额回报催生出一群“专业考证族”。许多考试人员不惜重金弄虚作假,甚至找人替考。

四是一些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参与其中,甚至出现“走读”现象。一些资格证书考试知识面广,门槛较高,机关事业单位中部分具有专业知识相关人员或准备考试、或外出授课,出现人不在岗的“走读”现象,影响极差。

桥梁垮塌事故、楼房质量安全事故时有发生,造成巨大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在事件真相调查时,无不显示其建筑单位的资质有问题。堵住“挂证族”在企业“假注册”的漏洞,成为当务之急,为此,建议:

一是尽快进行制度设计改革,完善注册条件。比如应出示社保中心出具的单位为个人缴纳社保的证明原件;如果执业三年延续注册的,则需提供最近三年的社保费用的票据证明。

二是加大打击力度。机关事业单位进行清查,严禁公务人员进行非法证书挂靠,严禁事业单位人员在本单位以外的公司非法证书挂靠;企业新申请资质时弄虚作假的,不批准其资质申请,企业在数年内不得再次申请该项资质。

                                                            

                                                            刘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