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整治城市野广告,创建文明城市的建议

长春市参与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来,市容面貌和城市环境发生很大变化,城区绿化、亮化、美化成效显著,春城人民生活环境日益改善。但是,近来曾经一度消失的“城市牛皮癣”——野广告,又有死灰复燃的趋势,居民区、街道门面、公交站台、电线杆等处粘贴着各类野广告,既影响市容环境,又不利于文明城市创建。为此建议对野广告进行长期专项整治、多方联手、长期严打重罚。

建议:

1、市容局负责各类野广告治理工作,请通信运营商配合执法:对相应电话号码采取限制使用或“呼死你”的方式,使之失去有效作用,并根据通信实名制信息,将相关责任人列入黑名单,同时进行行政处罚;

2、由政企联合出资,在人口密集区域和需求集中区域(如居民区、繁华地段),设立固定的便民信息公告栏,通过社区和物业的宣传,引导群众在指定地点粘贴发布广告;

3、加大属地管理力度,由各镇街对所辖区域分片负责。结合门前三包责任制,由单位或个人对所在区域的野广告,进行及时清理、清洗、清除,责任落实到位;

4、加大宣传整治力度,增强广大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和创建文明城市的关注度,形成全市动员、全民参与、共建共享的良好社会氛围,进而提升春城人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