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垃圾分类处理的建议
李瑞林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各项消费的增加,生活垃圾也逐渐增多,大量的垃圾需处理,现阶段广泛应用的另一种垃圾处理方法就是焚烧。经过高温焚化后的垃圾虽然不会占用大量的土地,但它不仅投资惊人,并且会增加二次污染的风险,焚烧后会产生剧毒致癌物质。并且,无论填埋还是焚烧,都是对资源无谓的浪费。
在面对巨大的垃圾处理问题时,垃圾分类就变成非常重要的环节之一。垃圾分类就是在源头将垃圾分类投放,并通过分类的清运和回收使之重新变成资源。垃圾分类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垃圾分类后被送到工厂而不是填埋场,既省下了土地,又避免了填埋或焚烧所产生的污染,还可以变废为宝。
垃圾分类对于一向勤俭持家的中国人并不陌生。在五六十年代人们自觉地把牙膏皮攒起来回收,橘子皮用来制药,生物垃圾用来做堆肥,废布头,墨水瓶等等都能得到再利用。分类后的垃圾,既避免了垃圾公害,又为工农业提供了原料。例如,每天被我们丢弃的可乐瓶和被称为白色垃圾的塑料袋、一次性塑料餐盒,属于高分子聚合有机物,如果埋在地下的话,就是100年200年也烂不掉,它还会使土壤板结,降低土壤的肥力,甚至使土壤失去耕种的能力。但是这些废塑料经过统一回收处理后还可制成纽扣、笔筒等用品。废塑料也是炼油的好原料,有人曾经形象地将它们比作“二次油田”。1吨废塑料至少能回炼600公斤的汽油和柴油。
鉴于垃圾分类的意义重大,建议长春市也开展严密的垃圾分类,在此提出以下的建议;
第一、应尽快制定和出台相关配套的垃圾分类减量处理的支持政策。比如,垃圾分类处理也列入政府业绩考核范围,对垃圾减量处理或合理使用回收垃圾进行资金优惠和奖励措施,将垃圾减量处理对策列入政府的科研攻关项目内容等,通过研究、实施、考核、奖励等综合配套措施,能更快更好的推动城市垃圾分类处理和合理回收利用,实现保护环境、节能降耗和社会资源可持续发展的目的。
第二、要强化垃圾分类回收管理工作。政府除了要大力宣传城市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的意义外,更重要的是把工作做得细化一点。居民生活垃圾回收点的分布配置要合理,既不能影响居民区的生活,又不能离居民区太远,所以政府部门对垃圾回收点的设置应科学、合理,还应做到人性化一点。垃圾分类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毒有害垃圾、其它垃圾。
第三、要让配合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单位和个人得到实惠。城市垃圾分类处理,虽然是一件于社会和国家的持续发展的大好事,但毕竟会给居民生活和单位管理增加了一定的麻烦,所以适当对这些居民和单位进行一定的回报也是应该的。所谓回报,其实并非一定就是需要金钱的付出,比如,厨余垃圾部分可以通过生化处理的方法减量化处理,并产生一定量的有机肥料,政府可在合理的区域设点处理,生产出的肥料供给相关的居民和单位免费使用,这样既大大减少了垃圾远距离清运的成本,又让居民和单位切身感受到垃圾分类处理的种种好处,自然会从心底里配合和支持政府部门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工作。
第四、要有惩罚手段。垃圾如果不能很好进行分类减量化处理,必然会导致社会资源和环境成本的增加,因此对那些垃圾分类处理不很配合的居民或单位,政府既可以通过提高垃圾处理收费标准的方法督促相关居民或单位,也可以降低其能享受政府公共资源的好处进行惩罚等等。
第五、要建立精神激励手段。政府除了通过公共舆论等手段对配合城市垃圾分类处理的先进单位和个人进行宣传表彰外,可对设定区域,对范围内的单位、或者居民,进行定期的先进评比,树立模范,这样可以形成单位和个人的先进荣誉感,从而更好更快的推行垃圾分类减量化处理措施的实施进程。